GB/T 23640-2009/ISO 60034-22:1996
往復式內燃機(RIC)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第1-3條款) |
前言
本標準等同采用IEC 60034-22:1996《往復式內燃機(RIC)驅動的交流發電機》,通過等同采用國際標準,既提高了國內此領域的技術水平,又符合國際間貿易,技術和經濟交流的需要。
由于該IEC標準為1996年發布的,其中引用的旋轉電機基礎標準IEC 60034-1:1996已經改版為IEC 60034-1:2004(等同轉化為GB755-2008),本次轉化根據GB 755-2008的內容做了相應修改,同時為了使標準中一些術語的表達式與其在文中的應用前后一致,在等同采用的過程中也做了一些修改,改動部分如下:
a)第3.1.4條,無功功率的單位符號由“VAa”改為“var”。
b)第3.1.5條,額定轉速n,后加單位“r/s”。
c)第3.2.3條,電壓整定范圍ΔUS,的表達式由原來ΔUS=ΔUsup+ΔUsd0改為:ΔUS=ΔUsup ~ΔUsd0。既符合電壓整定范圍的數學意義,又與表1運行限值中[±5]一致。否則按原來的公式ΔUS,=正數十負數,數值非常小,明顯不符合。
d) 第5.2條中,鑒于生產中已不再或很少使用A級E級絕緣材料,故按照GB 755-2008,取消了A級E級的內容規定。
e)第7.5條,按GB 755-2008,已將同步電動機電話諧波因數改用同步電機總諧波畸變量(THD)來表示,并修改了相應的內容。
f) 條款9的表1中,去掉“X=”,因為此符號放置在此處無意義;表中最大電壓恢復時間一欄中,負載由0到100%變化時,功率因數變化范圍的表述由“>0≤0.4”改為“(0,0.4)”;表的列項前加“注:”。
g)圖A.1中卸載曲線兩虛線間補尺寸線trec,使圖形完整。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在電壓調節器控制下用于往復式內燃機(RIC)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的主要特性,是對GB 755-2008技術要求的補充。
本標準適用于陸地和船舶上使用的此類發電機,但不適用于航空或陸地車輛和機車上使用的發電機組。
注1:對于一些特殊的使用(如醫院、高大建筑等的必備電源),附加要求可能是必要的。本標準中的條款應為這些附加要求的基礎。
注2:應注意并記錄不同規定方所堅持提出的附加規定和要求。當終端產品在要求的條件下使用時,這些附加規定和要求可能成為客戶和制造商之間所簽訂協議的主要內容。
注3:制定規章的權威機構示例:
——為船舶上和近岸裝備上使用的發電機組分類的組織;
——政府機構;
——檢查機構,地方公共事業單位等。
附錄A討論了適用于本標準的發電機在負載突變時的性能。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755-2008 旋轉電機 定額和性能(IEC 60034-1:2004,IDT)
GB 2820.1-1997 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 第1部分:用途、定額和性能(eqv ISO 8528-1:1993)
GB 4343.1-2003 電磁兼容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發射(CISPR14-1:2000+A1,IDT)
GB/T 11021-2007 電氣絕緣 耐熱性分級(IEC 60085:2004,IDT)
GB/T 13394-1992 電工技術用字母符號 旋轉電機量的符號(eqv IEC 27-4:1985)
GB/T 17743-2007 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性能的限值和測量方法(CISPR 15:2005,IDT)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注:本標準中,“額定值”用下標“N”表示,和電工技術用字母符號系列標準的用法一致,而在GB2820.1-1997中是用下標“r”來表示“額定值”的。
3.1 額定功率和額定轉速
3.1.1 額定輸出(視在)功率SN rated output
額定電壓有效值,額定電流有效值以及常數m的乘積,用伏安(VA)或它的十進位倍數來表示。其中:
單相m=1
兩相m=√2
三相m=√3
3.1.2 額定有功功率PN rated active power
額定電壓有效值,額定電流有效值的有功分量以及常數m的乘積,用瓦(W)或它的十進位倍數表示。
其中:
單相m=1
兩相m=√2
三相m=√3
3.1.3 額定功率因數cosφN rated power factor
額定有功功率與額定視在功率的比值。
3.1.4 額定無功功率QN rated active power
額定視在功率與額定有功功率的幾何差,用乏 (var)或它的十進位倍數表示。
3.1.5 額定轉速nN(r/s) rated speed of rotation
a)同步發電機:產生額定頻率下的電壓所必需的轉速。
其中:
p是極對數;
fN是額定頻率(根據負載要求);
SN是額定轉差率。
3.1.6 額定轉差率(異步發電機)sx rated slip (of an asynchronous generator)
當發電機發出額定有功功率時,同步轉速與額定轉速之差除以同步轉速。
3.2 電壓術語 valtage terms
注:以下術語適用于在正常勵磁和電壓調節系統控制下,運行在恒定(額定)轉速時的發電機。
3.2.1 額定電壓UN rated voltage
發電機在額定頻率和額定輸出時接線端子處的線電壓。
注:額定電壓是制造商為規定電機工作特性所指定的參數。
3.2.2 空載電壓UN1 no-load voltage
發電機在額定頻率和空載狀態時接線端子處的線電壓。
3.2.3 電壓整定范圍ΔUs,range of voltage setting
額定頻率下,發電機在空載與額定輸出之間的任何負載下線電壓可能上升和下降(用 ΔUsup和ΔUsu0表示,其中Usup是電壓整定上限,Usd0是電壓整定下限)的調節范圍。
ΔUS=ΔUsup ~ΔUsd0。
電壓整定范圍用額定電壓百分數表示。
3.2.4 穩態電壓容差帶ΔU1) steady-state voltage tolerance band
突加或突卸規定負載后,在給定恢復時間內電壓可達到穩態電壓商定的電壓帶。
3.2.5 穩態電壓調整率ΔUst1) steady-state voltage regulation
不考慮交軸電流補償壓降的作用,而只考慮溫度的影響時,電機在空載與額定輸出之間的任一負載下穩態電壓的變化。
注:初始整定電壓通常是額定電壓,但也可能是3.2.3中電壓整定范圍ΔUs內的任意一個值。
穩態電壓調整率用額定電壓的百分數表示。
3.2.6 瞬態電壓調整率δdynU1) transient voltage regulation
電壓隨負載突變而變化的最大值,用額定電壓的百分數表示。
a) 突加負載
最大瞬態電壓降δ- dynU:初始電壓為額定值的發電機突加一個對稱負載引起的電壓降,該負載在給定功率因數(或功率因數范圍)和額定電壓下吸收規定的電流。
b) 突卸負載
最大瞬態電壓升δ+ dynU:突卸給定功率因數下的規定負載引起的電壓升。
1)為了解釋這些術語,附錄A給出了使用示例。
3.2.7 電壓恢復時間trec1)voltage recovery time
從負載開始變化時刻(t0)到電壓恢復并保持在規定的穩態電壓容差帶內對應的時刻(tu.in)之間的時間間隔。
trec=(tu.in)-(t0)
3.2.8 恢復電壓trec1)recovery voltage
指在規定負載狀況下最終的穩態電壓。
注:通常情況下恢復電壓用額定電壓的百分數表示。當負載超過額定值時,恢復電壓會受到飽和與勵磁調節器強勵能力的限制。
3.2.9 電壓調制 Ûmod voltage modulation
典型頻率低于基波頻率的穩態電壓在準周期內(波峰到波谷)的電壓變化,用額定頻率和勻速時平均峰值電壓的百分數表示,
3.2.10 電壓不平衡度voltage unbalance
a)負序電壓U2:指電壓中負序分量與正序分量的比值。
b)零序電壓U0:指電壓中零序分量與正序分量的比值。
電壓不平衡度用額定電壓的百分數表示。
3.3 電壓調整特性voltage regulation characteristics
在額定轉速、一定功率因數的穩態條件下,不對電壓調節系統進行任何手動調節時,線電壓與負載電流之間的函數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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