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8190.2-2011
往復式內燃機排放測量第2部分:氣體和顆粒排放物的現場測量(第4~6條款) |
4 符號和縮略語
4.1 符號
符號見表1。
表1 符號
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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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 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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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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α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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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點燃式發動機有效功率的修正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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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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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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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消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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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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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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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室大氣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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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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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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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氣空氣的絕對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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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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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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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扭矩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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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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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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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動機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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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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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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渦輪增壓器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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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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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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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大氣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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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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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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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壓空氣冷卻器后空氣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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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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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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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大氣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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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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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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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修正的有效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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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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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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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安裝的但不是GB/T 8190.1-2010附錄B要求的附件所吸收的標定總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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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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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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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動機在試驗條件下按試驗轉速運行時的最大實測或標定功率(見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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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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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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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鋯分析儀的NOx響應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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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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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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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鋯分析儀的NO2響應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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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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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O2,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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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NO2/NOx濃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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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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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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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缸燃料齒條位置(如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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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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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功器設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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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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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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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氣空氣絕對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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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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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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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壓空氣冷卻器后空氣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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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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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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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卻介質進口溫度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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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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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卻介質出口溫度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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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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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滑油溫度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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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實測化學組分
實測化學組分的符號與GB/T 8190.1-2010中第4章給出的完全相同。為便于了解,將這些符號重復列于GB/T 8190本部分的表2中。
表2 實測化學組分
符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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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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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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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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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3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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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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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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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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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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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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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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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碳氫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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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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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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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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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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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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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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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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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甲烷碳氫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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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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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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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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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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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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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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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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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二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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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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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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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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顆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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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縮略語
縮略語見表3。
表3 縮略語
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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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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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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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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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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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控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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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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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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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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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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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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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鋯(分析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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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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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攜式排放測量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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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試驗條件
5.1 一般要求
現場測量應符合下列要求和條件:
a)不能按現場條件對型式認證進行試驗臺測量時。應采用GB/T 8190.4規定的試驗循環進行試驗。
示例1:
由于受試驗臺所在地區燃料供應和環境限制而不能采用現場實際使用的燃料時。
示例2:
由于海拔高度、濕度或空氣溫度不同而導致試驗臺的環境狀況不能代表現場條件時。
此時GB/T 8190的本部分只適用于能在現場再現GB/T 8190.4規定測點的那些發動機,諸如在海上試航的船用發動機、初次安裝的發電機組用發動機和柴油電力機車等。
b) 為評定實際污染情況應在現場測量時。應盡可能按接近GB/T 8190.4規定的試驗循環進行測量,但所測數值與試驗臺的測量結果可能無法作直接比較。
c) 有關各方同意進行現場測量時。所測數值未必能代表所有發動機的平均值或典型值,在大多數情況下,該測量值不能與試驗臺的測量結果進行比較。因為實測值主要取決于試驗循環。
d) 為檢查在用或再制造發動機對標準的符合性而應在現場進行測量時。
e) 需要對GB/T 8190.4-2010中8.3(C循環移動機械用)所適用的非道路用車輛進行在用合規性試驗時。試驗應在車輛的實際運行工況下進行,此時發動機不能按GB/T 8190.4或GB/T 8190.11規定的試驗循環進行運行。排氣測量所用便攜式測量裝置應符合GB/T8190的本部分第7章、GB/T 8190.1或GB/T 8190.11規定。
當現場測量的排放值與試驗臺測量值不能一致時,發動機的合規性應采用經有關各方商定的方法來確定。
5.2 發動機試驗條件
5.2.1 環境條件
應測量和記錄發動機的進氣空氣絕對溫度Ta(單位為K)和干大氣壓力Ps(單位為kPa),并按下列規定確定參數fa:
——自然吸氣和機械增壓壓燃式發動機:
(1)
——帶或不帶進氣冷卻的渦輪增壓壓燃式發動機:
(2)
公式(1)和(2)與ECE和EC排放法規的計算式完全相同。
對于自然吸氣和增壓火花點燃式發動機,應按公式(3)確定參數αa:
(3)
fa和αa值應在試驗結果中說明。
應按表1給出的單位測量和記錄下列環境參數:
a)進氣空氣絕對濕度(Ha);
b)總大氣壓力(Pb)。
5.2.2 帶增壓空氣冷卻器的發動機
應記錄冷卻介質溫度和增壓空氣溫度(見5.2.3)。
5.2.3 發動機參數
應按表1給定的單位測量和記錄下列發動機參數。
a)燃油消耗率(bx);
b)試驗時發動機轉速(vd);
c)渦輪增壓器轉速(vt)(如適用);
d) 增壓空氣冷卻器后空氣壓力(pbe);
e) 試驗室未修正的有效功率(P);
f)各缸燃料齒條位置(s)(如適用);
g)增壓空氣冷卻器后空氣溫度(Tba)(如適用);
h)冷卻介質進口溫度(Tci);
i)冷卻介質出口溫度(Tco);
j)潤滑油溫度(Toil)。
5.3 功率
功率的定義按ISO14396的規定。測量比排放(單位為g/kWh)以未修正的有效功率為基礎。現場測定的功率、轉速、扭矩和排放值會與試驗臺所測數值不同。當現場測定功率達不到試驗臺測量的100%負荷時,則所測最大輸出功率取決于發動機許用最高轉速和許用最大扭矩。
當不可能直接測量扭矩時,應根據可用數據,包括來自發動機電控模塊(ECM)的信號,按有關各方商定的方法計算輸出功率。
現場測試時應記錄各運行工況下發動機的輸出功率。
5.4 發動機進氣系統
進氣系統阻力應不超過制造廠規定的發動機在運行工況下的限值,以達到在全負荷時的最大空氣流量。
發動機進氣系統圖
5.5 發動機排氣系統
排氣系統的排氣背壓應不超過制造廠規定的發動機在運行工況下的限值,以達到在全負荷時的最大空氣流量。
發動機排氣系統圖
5.6 冷卻系統
冷卻系統應有足夠容量,保證發動機在制造廠規定的正常運行溫度下工作,以滿足環境條件變化和現場負荷要求。
5.7 潤滑油
應記錄發動機試驗用潤滑油的技術規格,并隨試驗結果寫入報告。
5.8 取樣探頭和測量裝置的安裝
安裝取樣探頭和測量裝置的方法按GB/T 8190.1-2010中7.5和7.6的規定。在下列情況下允許按現場條件進行安裝:
a) 為滿足安全和工作環境的要求,應為測量儀器留有足夠空間。
b) 在發動機排氣管后處理裝置(如使用)的下游端應采用短而柔性的連接件。
c) 當需要擴大或縮小排氣管直徑才能與試驗裝置配用時,可采用長度不超過其最大內徑3倍的柔性連接件。
d) 柔性連接件之間應采用剛性不銹鋼的原排氣管來連接。為適應測量裝置的幾何形狀,鋼管可以是直的或彎的。可用“T”型或“Y”型不銹鋼管件來連接多個排氣尾管。
e) 連接件和管子不應使排氣背壓超過制造廠規定的最大排氣阻力。
6 試驗燃料
燃料特性會影響發動機排氣污染物的排放。對試驗用燃料的特性均應按要求進行檢驗、記錄并在試驗結果中予以說明。所需記錄的燃料特性應是ISO 8178-5中通用數據表中所列的項目。
除非另有商定,試驗燃料應是ISO 8178-5 中所給定的相應基準燃料,或是發動機在現場使用的典型燃料。
燃料溫度應符合制造廠的推薦值。應在噴油泵進口處或按制造廠規定的位置進行測量,并應記錄測量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