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GB/T 2820.4—2009/ISO 8528-4:2005)第4部分:控制裝置和開關裝置
一、前言
GB/T 2820在《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總標題下由下列各部分組成:
——第1部分:用途、定額和性能
第2部分:發動機
——第3部分:發電機組用交流發電機
——第4部分:控制裝置和開關裝置
——第5部分:發電機組
——第6部分:試驗方法
— 第7部分:用于技術條件和設計的技術說明
——第8部分:對小功率發電機組的要求和試驗
——第9部分:機械振動的測量和評價
——第10部分:噪聲的測量(包面法)
——第11部分:旋轉不間斷電源 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第12部分:對安全裝置的應急供電
本部分為GB/T 2820的第4部分。本部分等同釆用ISO 8528-4:2005«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 發電機組 第4部分:控制裝置和開關裝置》。
本部分代替GB/T 2820. 4-1997((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 第4部分:控制裝置和開關 裝置》。
本部分與GB/T 2820.4-1997相比,主要進行了引用標準、條文編排及編輯性修改。
本部分由中國電器工業協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移動電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329)歸口。
二、范圍
GB/T 2820的本部分規定了由往復式內燃(RIC)機驅動的發電機組用控制裝置和開關裝置的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由往復式內燃(RIC)機驅動的陸用和船用交流(a. c.)發電機組,不適用于航空或驅 動陸上車輛和機車的發電機組。
對于某些特殊用途(例如醫院、高層建筑必不可少的供電),附加要求可能是需要的。本部分的規定 可作為確定任何附加要求的基礎。
對于由其他型式的往復式原動機(例如蒸汽發動機)驅動的交流(a. c.)發電機組,本部分的規定可 作為基礎。
三、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 282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 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 755—2008 旋轉電機 定額和性能(IEC 60034-1:2004,IDT)
GB/T 2820.1—2009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 第1部分:用途、定額和性能(ISO 8528- 1:2005, IDT)
GB/T 2820. 5-2009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 第5部分:發電機組(ISO 8528-5: 2005, IDT)
GB 4556—2001 往復式內燃機 防火(idt ISO 6826 -1997)
GB 7251.1-2005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1部分:型式試驗和部分型式試驗成套設備 (IEC 60439-1: 1999,IDT)
IEC 60947-1:2001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1部分:總則
IEC 62271-200:2003額定電壓為1 kV~52 kV的交流鐵殼開關裝置和控制裝置
四、其他規定和附加要求
對必須遵守船級社規范、用于船舶甲板上和近海安裝的往復式內燃(RIC)機驅動的交流(a. c.)發 電機組,應滿足該船級社的附加要求。該船級社名稱應由用戶在發出定單前說明。
對在無級別設備條件下運行的交流(a. c.)發電機組,任何附加要求須經制造商和用戶商定。
若要滿足其他管理機構(例如檢查和/或立法機構)條例規定的專用要求,該管理機構名稱應由用戶 在發出定單前聲明。
任何其他的附加要求應由制造商和用戶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