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往復式柴油發電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GB/T2820.1-2009/ISO8528-1:2005)第 1 部分 : 用途、定額和性能
柴油發電機組的應用準則
1、運行模式
(1)總則
發電機組的運行模式可能影響某些重要性能(例如運行的經濟性和可靠性、維修間隔時間),用戶與制造商在商定有關要求時應予以考慮(見GB/T2820.1-2009/ISO8528-1:2005第11章)。
(2)恒定負荷持續運行
恒定負荷持續運行定義為:施加的電氣負載是恒定的,在考慮了維修周期后,發電機組的運行時間沒有限制。
例:為熱電聯供電站基本負載供電。
(3)變負荷持續運行
變負荷持續運行定義為:施加的電氣負載是可變的,在考慮了維修周期后,發電機組的運行時間沒有限制。
例:為無市電或市電不可靠的地區供電。
(4)恒定負荷限時運行
恒定負荷限時運行定義為:施加的電氣負載是恒定的,發電機組的運行時間有限制。
例:在用電高峰期間發電機組與市電并網運行,向某一恒定負載供電,即負荷調峰管理。
(5)變負荷限時運行
變負荷限時運行定義為:施加的電氣負載是可變的,發電機組的運行時間有限制。
例:一旦常用的市電出現故障,對建筑物提供基本供電保障.
2、場所準則
(1)陸用
陸用是指用于陸地上的固定式、可運輸式或移動式發電機組。
(2)船用
船用是指用于船舶甲板上和近海安裝的發電機組。
3、單機運行和并聯運行
(1)總則
發電機組可有以下兩種運行方式:
a)單機運行
單機運行是指不考慮其啟動和控制設備的配置或模式,或無其他電源同時供電,發電機組作為
b)并聯運行
并聯運行是指一臺發電機組與具有相同電壓、頻率和相位的其他電源的電氣連接,共同分擔連接網絡的供電需求。包括電壓范圍及其變化、頻率、網路阻抗在內的常用市電特性應由用戶說明。
(2)發電機組并聯運行
在這種運行方式下:兩臺或多臺發電機組在牽人同步后進行電氣連接(而非機械連接).可使用具有不同輸出和轉速的發電機組。
(3)與電網并聯運行
在這種運行方式下:一臺或多臺并聯運行的發電機組(如6.3.1所述)與市電進行電氣連接.
在由市電供電的情況下,與電網的并聯運行需得到供電局的允許.應按照現行的公共管理條例提供保護設備。
注:這也適用于為了定期檢查啟動功能,并需按制造商規定的時間周期向電網供電的發電機組.
4、啟動和控制模式
(1)總則
包括在發電機組運行中的啟動和控制模式通常有:
a)啟動;
b)監測;
c)適用時,電壓和頻率的調整與同步;
d)切換;
e)停機.
這些可全部或部分地手動,或自動(見GB/T 2820.4-2009).
(2)手動操作
手動操作是指手動啟動和控制發電機組。
(3)半自動操作
半自動操作是指發電機組的某些功能是手動啟動與控制的,其余為自動的.
(4)自動操作
自動操作是指發電機組完全是自動啟動和控制的。
5、啟動時間
(1)總則
啟動時間是指從開始要求供電瞬間起,至獲得供電瞬間止的時間.啟動時間通常規定在幾秒內.啟動時間應滿足發電機組的具體用途。
(2)不規定啟動時間的發電機組
這是指啟動時間對其運行并不重要的發電機組。該類發電機組通常是手動啟動的。
(3)規定啟動時間的發電機組
這是指規定了啟動時間的發電機組,通常是自動啟動的。該類發電機組可進一步分類。
a.長時間斷電機組
這是指規定了啟動時間的發電機組,從供電電源出現故障至發電機組供電之間的時間是相當長的.在這種情況下,在有供電需求時,整套機組是從靜止狀態啟動的。
b.短時間斷電機組
這是指帶旋轉電機的發電機組,在供電中斷規定時間(通常為幾毫秒)內,需要進行供電轉換.儲存的機械能在短時間內向旋轉電機提供能量,必要時啟動并加速往復式內燃(RIC)機。
c.不斷電機組
這是指帶持續運行電機的發電機組,保證萬一電網發生故障時供電不會中斷.儲存的機械能在短時間內向連接的設備供電,必要時啟動并加速往復式內燃(RIC)機.當驅動從一種能源轉換為另一種時,可能出現暫時的頻率偏差。
注:在轉換過程中,允許的頻率偏差大小需由用戶和制造商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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